2022年12月7日3 分鐘

回應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精簡發展程序的條例草案

2022年12月8日

發展局今日(十二月八日)向立法會提交《2022 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綜合草案的方式一次過,有目標地修訂六個範圍條例,涵蓋城市規劃、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鐵路工程等,以壓縮發展時間表,加快造地回應社會對土地房屋的殷切需求。

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國勳議員表示,歡迎新一屆政府延續精簡發展程序的工作,並趕及於今年最後一次立法會大會中首二讀,實現承諾,又期望立法會可以盡快審議落實。而就《條例草案》的建議,劉國勳議員有以下的回應:

1. 《條例草案》通過後,正進行的洪水橋/廈村、古洞北/粉嶺北 發展計劃餘下工程及元朗南三個大型的新發展區的推展可以即時受惠,逾數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可提前納入未來十年房屋計劃中。

2. 「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兩個未來的核心發展項目亦會受惠,發展程序得以精簡及加快。因例如「明日大嶼」的填海工程可在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前展開,估計最少提早9個月;而「明日大嶼」和「北部都會區」的制圖程序亦可由「2+9」縮減為「2+5」,至少加快4個月。另外, 在法定規劃程序進行期間同步處理收地的反對意見,收地建議則緊隨城規程序完成後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會尋求批准,同時批准收地後可隨即開始發放安置補償,毋須等待有關工程獲批撥款,可以將收地及清地程序提早約18個月完成。

《條例草案》落實後,政府除透過縮減法定時間、刪除重複的諮詢及加強同步程序的三種招式,令到發展進程大大加快外,亦能配合即將推出的優化環評條例措施。在建設北部上提速提效,期望「北部都會區」可由原先預計20年才完成,推前至10年初步成形,15年已成熟運作。

3. 除公共工程外,《條例草案》的修訂亦會惠及私人發展項目,特別是在精簡城規程序方面,包括減省規劃條例12A申請的諮詢、制圖程序可由「2+9」縮減為「2+5」,以及減少草圖因司法覆核而被擱置的風險等,預期對加快私人住宅供應有正面的影響。

4. 由於《條例草案》可加快收地的程序,受收地影響的棕地經營者亦有望較早獲得補償,相信有助他們更早規劃遷置。因為不論租或買新用地,重置設備亦需要大額資金投入。

5.當規劃申請得到行政長官或行政會議批准後,就可即時收地,對於有意見擔心,若立法會最終反對撥款,會影響項目的進展。事實上,新界東北計劃早已有先例。政府在進行城規程序及公眾諮詢的同時, 可到立法會解釋及聆聽議員的意見,相信如議員大力反對,政府並不會輕易批出規劃准許。

而即使在工程期間,立法會議員仍能就工程內容提出反意見,過去議員對發展計劃方向大致支持,不會影響收地,而在工程有調整時,議會仍可討論。以往批准規劃圖後,仍須待立法會工程撥款批出款項,往往會消耗一年半至兩年不等,白白浪費時間,劉國勳議員認為,《條例草案》能顧及到各方人士的需求。

6. 今年三月諮詢期間,我們曾就城規會取消反對者出席會議,以及「小規模工程」定義不清表達關注。我們歡迎《條例草案》回應了我們的關注,包括保留現時讓所有提交反對意見者出席申述的安排,並就「小規模工程」定義作進一步的詮釋,例如填海不可多於0.5公頃、工程只會對市民造成輕微不利影響。發展局從善如流,使得加快發展與公眾參與能做到平衝。

7.我們預視, 因應精簡發展程序加快造地進程,短期內將大大增加發展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有見及此,我們建議部門能檢現時人手安排,以確保推行程序時更為流暢。

劉國勳議員肯定《條例草案》對精簡發展程序的作用,並表示會加入《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參與審議工作,並期待《條例草案》經審議後,可盡快獲得通過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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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 9782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