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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促請政府重新檢視現行惡劣天氣下拯救法例,向故意繼續進行危險戶外活動人士徵收搜救費用

2023年11月1日


近年本港極端天氣越見頻繁,惟部分市民無視政府警告,繼續於惡劣天氣警告下進行不必要的戶外活動,加重拯救人員在惡劣天氣下展開搜救援工作的負擔。為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就「惡劣天氣下的搜索及救援行動」提出書面質詢,籲局長重新檢視相關法例,考慮參考外國做法,向無視警告人士收取搜救費用。保安局局長回應指,政府會在任何情況下為遇險人士提供有效,可靠,高效的緊急服務,並不希望因任何原因包括徵費,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林琳表示近年越來越多市民反映,對有人因好玩或過癮而毫不顧及拯救人員安危的情況表達關注,認為緊急救援資源應分配予真正因意外而受險之人士,批評部分人士在惡劣天氣期間繼續進行戶外活動,如在惡劣天氣警告下,繼續進行滑浪等水上活動;攜帶年幼兒童前往海邊危險處觀浪等行為。罔顧自身安全之餘,一旦遇到事故,需要政府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拯救,亦陷救援人員生命於危險中,其成本不但極之高昂,更有可能阻延其他需要緊急救援服務的居民。她促請政府當局除了要加強宣傳教育之外,亦需檢視現行的緊急搜索及救援機制,研究採取更具阻嚇力的措施,包括向在惡劣天氣下冒險戶外活動的人士徵收費用。


綜觀海外部分國家已有向在惡劣天氣下冒險進行戶外活動期間遇險而求救的市民,事後徵收「搜救費」,如美國新罕布什爾州自1999年起已立法,向因鹵莽而需要求救的人收費;日本埼玉縣政府亦自2018年開始,針對派直升機搜救山中遇難者實施收費制度,一旦出動直升機救援,將向登山客收取每5分鐘5000日圓費用。為免濫用情況問題惡化,林琳建議政府當局參考外地相關措施,訂立適合本港的具阻嚇力措施,向在惡劣天氣下冒險進行戶外活動人士徵收搜救成本費用,以達阻嚇之效。


林琳強調,救急扶危雖為救援人員的職責,但亦不應縱容不負責任、置救援人員於險境的行為,她促請當局更積極訂立具阻嚇性之條例,避免不負責任行為,以免救援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傳媒查詢:林琳 6344 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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