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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
工作目標
幫助市民「上車」。重推出售公屋計劃、豁免首置者樓價上限1,000萬的全數住宅印花稅,及將房協及市建局發展的資助房屋計劃納入「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改革樓宇大維修模式。
減低被圍標風險。優化政府資助維修計劃或市建局「招標妥」計劃。
屋宇署設立「自願性樓宇維修代辦服務計劃」,供沒有法團的大廈業主申請,進行法定驗樓及必需的維修工程,並分攤所需開支。
保障施工安全和質量。制定更明確的樓宇大維修施工安全守則、成立專責小組巡查施工現場、達到特定規模的大維修施工方案須經批准才 能動工,及須委聘獨立工程監督。
提升樓宇消防安全。
提高消防處探訪公屋長者計劃的效率,及將計劃擴展至非公屋家庭。
積極向居民推廣及協助購置認可的消防設備。
提高違反有關保養、檢查或修理消防裝置或設備等的罰則。
向更多學校推廣消防處「社區訓練──校園教育計劃」的「應急三識」。
構建智慧消防體系。善用AI科技及無人機,即時傳送監測數據及推送警報至管理處和住戶手機、協助運送救災物資、增設智能自動滅火裝置等。
發展社會房屋。「過渡性房屋」逐步轉型為永久性的「社會房屋」,作為過渡性居所;鼓勵私人機構或組織將空置住宅單位或非住宅樓宇,改建作「社會房屋」。
改善舊樓環境。推出新一輪「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及加推第三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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