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公眾諮詢提交意見書,冀完善大廈管理,平衡業主參與及操作可行性
2026年9月9日
政府近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提出五大範疇的修訂建議,重點改革授權票,以及大型維修工程決策機制。就此,民建聯多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工商專業支部等代表,今日(9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進行交流會議,就上述範疇進行深度交流。席間,我們表示對修訂方向表示全力支持,認為有關建議能針對性回應授權票被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問題,有助防止業主在不知情下「被授權」,並透過提高大型維修工程投票門檻,確保重大決定獲更多業主親身參與。

民建聯指出,當局建議整體上能提升業主參與及決策透明度,方向值得肯定。雖然部分修訂或會對會議效率帶來挑戰,但透過強化行政支援及引入專業協助,可在權益保障與可行操作之間取得平衡。就五大諮詢範疇,民建聯提出具體關注及意見如下:
在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方面,我們建議當局應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分擔法團行政負擔,減少因專業知識不足或程序爭議引發的紛爭,從而間接降低流會風險及會議成本。

對於委任代表文書方面,我們歡迎當局採納民建聯的建議,提前收取授柱書以讓業主作出核實;惟就為委任代表文書設上限方面,經諮詢業界及業主意見後,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希望當局取消有關安排,以理順會議流程。
此外,我們亦建議加強核實授權書真偽,除全面落實新修訂方案外,進一步建議加入執法部門抽查機制,例如隨機抽查法團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及授權真偽,若發現冒簽等情況須作出刑事檢控,以提高阻嚇力度。此舉亦有助了解現時授權票運作情況,為未來進一步修正措施提供參考。
至於利益申報方面,當局建議強制要求參與大型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承辦商及法團管委會成員相互披露利益關係,並使用指定表格向全體業主公開申報內容,同時列明提供虛假資料的刑事罰則。民建聯認同修訂方向,並建議當局從招標流程、顧問及承辦商背景審查等層面加強監管,全方位保障業主財產及權益。

同時,我們十分認同當局在加強「主管當局權力」的建議,當局建議當管委會因內部爭拗或委員辭任而陷入僵局時,主管當局有權委任指定人士召開會議重新選出委員,並新增設上訴委員會(大廈管理)。民建聯支持政府在管委會癱瘓或主席無理拒絕召開會議時,扮演「行政輔助與適度介入」角色,作為協助業主解決困局的「救命草」;我們建議當局應進一步加強土地審裁處的角色,以第三方身份助法團解決紛爭。此外,在會議程序方面,當局建議更清晰規範業主大會及管委會會議的召開及處理程序,減少因程序不公引發的法律糾紛。民建聯對此表示贊同,確保會議能公平進行。
另一方面,在交流會議中,多位立法會議員亦建議當局要善用科技,以協助法團會議得到更佳的支援,例如擴充「智方便」的功能以讓法團可以進行網上投票及點票;另外,亦建議研發類似教育署現時使用的「 eClass Parents」系統,讓業主、物管、政府三方使用,以令重要通告、大廈管理資訊的發布可更加到位等。就此,我們感謝民青局局長對民建聯的多方意見的肯定,並將進一步研究以豐富現時的修例工作。
總結而言,民建聯認為,本港大廈法團在缺乏專業支援、條例執行困難及物管監管不足的困境下,長期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與運作風險。政府是次修訂諮詢方向正確且值得肯定,惟須進一步加強各類支援配套,為法團減負解壓,切實保障廣大小業主權益,共建和諧安全的社區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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