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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光歡迎《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於本月底生效
2026年7月22日 醫管局今日舉行《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簡介會,介紹條例於本月31日正式生效後的相關安排。《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於2024年11月20日獲立法會通過,經過18個月的準備期後將於本月31日正式生效。條例確立了「預設醫療指示」與「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法定框架,讓年滿18歲且精神自主的市民可以預先以書面形式,列明一旦患上末期疾病並失去行為能力時所拒絕接受的維持生命治療項目。民建聯衞生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永光對此表示歡迎,認為條例的實施進一步保障末期病人就其治療及護理安排的自主選擇,讓病人在精神健全時能根據個人價值觀預先表明意願,確保生命最後階段的品質與尊嚴,同時條例亦為醫療專業人員和施救者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有助減少臨床實踐中的疑慮與爭議。 陳永光表示,條例的實施也要配合到位的公眾教育及前線培訓。他建議醫管局應該不斷加強市民對預設醫療指示的認知,善用地區康健中心或與社區機構合作,通過體驗坊、講座等多元形式,協助公眾加深對預設醫療指示及生死議題的認識與理解,讓更多市民了解並善用這項權利。此外,他認為當局應定期為前線
5天前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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