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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建聯兩會建議和提案

2017.02.24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今年三月出席兩會期間,就多項推動兩地合作與國家發展的議題提出建議和提案,詳細如下(去年兩會建議和提案的跟進情況見附件):

一) 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1. 香港加強參與一帶一路倡議﹕打造投融資平台

建議中央推動亞投行等相關金融機構以香港為重要基地,從事相關的融資、財資管理及項目風險管理等業務。並允許香港儲備在「絲路基金」轄下設立子基金。另外,亦加強宣傳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形象,協助香港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金融機構來港設立總部及分部,支持雙方機構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開展業務合作。並協助香港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的基建投資、建設和管理。未來較為成熟的基建專案還可以在香港上市和資本運作。

2. 香港加強參與一帶一路倡議﹕打造經貿及專業服務中心

聯合香港的中小企業和各項專業服務團體成立一個統合的平台,並整編成為登記名錄,讓相關的內地政府部門和企業可在有需要時,在香港找到合適的合作伙伴,一同提供專業服務,並進行投資。此外,亦建議將本港作為相關合同糾紛的法律仲裁中心,及加強內地和香港在航運方面的互聯互通,並加強人才培訓。中央亦可在通信基礎設施,及相關範疇協助香港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並加強向一帶一路國家宣傳香港的專業服務和人才。

3. 香港加強參與一帶一路倡議﹕扶持香港品牌開拓市場

香港擁有大量優質的本土品牌,內地可研究大力扶持這些優質的香港原創品牌開拓海外市場,以發展壯大成為亞洲及國際級品牌,從而打造中國人製造的超級品牌。具體包括提供大型聯合交易會等平台,國家駐外地經貿部門為港商提供更多支援,包括多介紹所在國的風土人情、營商環境,以及分享商業網絡,和協助處理糾紛等。並鼓勵及支持香港企業參與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與地區的工業貿易園區的發展投資項目。

4. 增加與「一帶一路」相關內地企業的香港青年交流團及實習機會

「一帶一路」倡議涉及大量的國有企業、私營企業,以及不少政府部門,建議中央鼓勵及協調這些企業和部門,與香港的學校和相關青少年組織,合作舉辦更多香港青年學生交流團,並提供更多相關的實習職位,工作性質亦可更加多樣化,建議包括會計、行政、項目策劃及對外聯絡等。措施可讓香港青年人及早了解國情、同時親身體驗在內地工作的發展空間與情況。

5. 把握「一帶一路」 推廣優質農產品

建議國家強化農產品食品安全認證的工作,加強相關支援,讓綠色食品行業可以提升品牌品質,打造優質品牌,並建立合適平台,協助農戶認識「一帶一路」沿綫國家及地區的狀況及銷售環境,並為農戶將產品銷往外地一事提供法律、渠道及借貸上的支援。並聯同特區政府,協助香港業界參與「一帶一路」有關農林牧漁業等方面的相關合作及建設,讓港澳地區的業界人士可共同參與國家的重要發展策略。

二) 落實國民待遇 提高身份認同

6. 提高香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

加強推廣中國傳統文化、如哲學思想及中國歷史等,包括將更多內地的珍貴歷史文物運到香港進行公開展覽。完善香港學校與內地進行交流學習的長效機制,把參加內地的歷史文化交流作為香港學校一項實踐性教學項目。內地駐港機構多舉辦公開的講座,邀請內地學者到香港講解國情。便利和吸引更多香港學生到內地升學,允許港人入伍參軍,並盡快打破香港與內地的制度界限,包括通訊、福利、電視娛樂等,以破除香港人劃地為限的地區意識。

7. 加強協助香港參與國家航天計劃

讓內地與香港的科研人員進行更多和更深入的研究合作,並制定具體計劃,讓香港的專家能在2020年建成的空間站工作。提供更多平台,讓香港中學生更全面和深入地參與國家的航天發展項目,包括讓香港中學生可以在航天專家的指導下,研製一顆衛星並發射上太空。並增加「少年太空人體驗營」的名額,由目前三十名倍增至六十名。及考慮增設「青年太空人體驗營」,讓三十歲以下的青年人亦有機會深入了解和體驗中國的航天科技發展。

三)改善企業經營環境

8. 減輕企業稅負

企業稅費負擔的問題一直受到社會關注。建議內地各級稅務部門應加強大數據蒐集,更全面準確地掌握在不同行業不同環節中的各種規模企業的稅負率,從而更有針對性地制定稅務優惠政策,切實幫助稅負較重的企業。具體包括設定免徵額,對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並研究進一步提高納稅門檻。及應取消增值稅下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訂立分段累進徵收的稅率,並容許所有納稅人都有資格開具可作抵扣證明的增值稅發票。

9. 關注港澳流動漁民群體持續發展

港澳流動漁民是為自建國前已於香港及國家南海一帶水域捕魚作業至今的特殊群體。近年漁業政策更迭頻繁,對這個群體的生計帶來極大衝擊。建議國家推出更多有利港澳流動漁民升級轉型的政策措施,包括容許港澳流動漁民轉型於內地從事養殖漁業及休閒漁業,並將港澳流動漁民進行單列管理,及推出合理且具針對性的政策及支援,包括讓港澳流動漁民合理地參與國家部份惠漁政策,及重啟港澳流動漁民工作協調小組,並強化恒常溝通機制。

10. 嚴厲打擊使用電、炸、毒方式捕魚及三無漁船等問題,保障我國漁業及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

嚴厲打擊「三無漁船」,沒收、拆解及銷毀不法漁船,並加大「船證不符」漁船清理整治力度,以及嚴肅查處違反幼魚比例捕撈和電毒炸魚等違法行為;在推出有關漁船及海洋漁業資源管理的措施時,必須考慮港澳流動漁船的經營情況及壓力,強化與國家及廣東省漁業相關部門的「恒常溝通機制」,包括建立聯絡員互通消息的制度,以促進各方之間的了解,讓國家在推出漁農業政策時,可以考慮港澳流動漁船作業的特殊情況。

11. 放寛燕窩入境政策

燕窩自2012年起被禁止進入內地,措施一方面會影響了華人的飲食傳統,同時也對香港的燕窩產業造成打擊。建議內地重新評估燕窩携帶病毒,傳播疾病的風險性,並研究與之相適應的防疫措施,包括檢視現時全面禁止入境的政策是否有修正必要。若經評估後,證明燕窩傳播病毒的風險較低,可考慮重新輸入境外燕窩,並加強入境檢疫。以及打擊非法走私燕窩的行為,避免大量未經檢疫,質素低劣,存在致病風險的燕窩產品入境。

12. 關於加强监察和改革消防行政审批制度的建議

現時內地消防和公安屬雙重身份,以致社會難以監察其執法活動正當性,導致公安消防機構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建議應採取措施,加強對消防行政執法監察,要求必須嚴格依照《行政許可法》和《消防法》規定的條件、期限和程式實施,及時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等行政許可事項作出書面許可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依法說明理由。同時改革消防行政審批制度,將建築圖則及消防設計審批工作交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四)打擊跨境罪案 優化司法安排

13. 繼續打擊假結婚

假結婚問題頗為猖獗,建議內地加強打擊公然在線上、線下招攬非法業務的中介公司。並加強核查可疑婚姻登記個案,就可疑個案展開調查。同時兩地部門亦應加強情報交流和聯合行動。亦應考慮修改相關法例及規定,提高對相關罪行如偽造文件等的懲罰。但與此同時,應盡量避免矯枉過正,影響了正常夫婦的團聚。並加強保障個人私隱,以免資料被不法份子利用,令無辜市民蒙受損失。

14. 打擊跨境網上罪案及電話詐騙

建議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加強情報交流,考慮設立兩地警方「熱線電話」平台,以迅速通報消息,配合追截匯款行動。同時,聯手加強宣傳教育,讓大眾認識跨境騙徒手法和作出應對,並特別針對暫居港的內地學生、居港或暫居港的專業人士的情況而作出宣傳教導,避免他們受騙。另外,兩地應加強聯合執法行動,更有效地堵截跨境罪行,並打擊其背後的犯罪組織。

15. 制定全面的動物保護法 打擊非法犀牛角貿易

建議繼續完善保護動物的相關法律法規,並適時制定全面的《動物保護法》,確立禁止虐待動物的一般性原則,防止動物在寵養、役使、養殖、屠宰時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或折磨;對虐待動物行為訂立並實施刑事罰則,特別對公開虐待動物的人士予以嚴懲。有關立法也應包括禁止一些具體的虐待動物行為,如從活熊身上提取膽汁等。同時,應加強執法力度打擊非法犀牛角貿易。

16. 制定香港居民回內地定居入戶的具體辦法

不少透過單程證制度來港定居的市民,以及雙非和單非兒童欲申請返回內地居住時遇到很大困難。建議設立容許這些人申請返回內地定居入戶並獲得國民待遇的機制,包括容許香港居民申請返回內地定居時,無需取消或放棄其香港的身份。此外,對持單程證赴港但尚未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其審批要求可相對較寬鬆。而兩地政府可就透過單程證制度移居香港的居民,以及雙非及單非兒童申請返回內地定居的安排展開合作。

17. 完善監獄管理 明確罪犯會見的措施

國家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但部分監獄管理部門沒有統一的實施細則。建議提高透明度,由中央有關部門制訂一套適用全國的罪犯會見管理辦法,就每月可會見的次數、可會見的罪犯親屬範圍、每次會見的人數上限及時限,以及能否及如何要求增加會見次數或人數的安排等的具體執行細節,作出具體說明,讓各地監獄管理局能統一適用。

18. 落實內地司法責任制 完善司法權力監督制度

近年來,內地民眾對冤假錯案、法官腐敗等問題的關注越來越多,對司法公正的期待越來越高,切實落實司法責任制和完善司法權力的監督機制,成為推動內地司法改革成功的重要措施。為此,我們建議:一要確保主審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案件的審理從外到內建立過問獨立記錄機制;二對法官辦案質量的標準進行規範和界定,讓法官責任制做到有法可依;三建立錯案追究的同行評議機制;四建立司法保障機制。

19. 盡快解決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問題

期望內地有關部門與香港特區政府緊密合作,盡快制定一套符合《基本法》規定並切實可行的方案,在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在制定有關方案時,我們希望內地不同部門之間加強協調,為配合在香港境內實施「一地兩檢」的實際需要,簡化內地方面的邊檢、檢驗檢疫、海關等方面的執法管理工作,並在有需要的時候盡早制定相應法規。

20. 保障香港居民入住內地旅館的權利

不少香港居民表示未能入住內地部份酒店。建議檢視現行相關規定,在符合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撤銷香港居民必須入住涉外旅館的規定。而部份已取消涉外旅館安排的地區,當局應加強與當地旅館業界協調和溝通,告知最新的安排,並督促業界遵守規定,不能無故拒絕旅客入住。若旅館因系統未能更新,而無法處理香港人的港澳通行證資料,建議有關當局提供協助,確保港人不會因系統問題而不能入住。

五)治理海上及空氣污染

21. 繼續合力處理海上垃圾

建議內地嚴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的精神和規定加強執法,並進一步完善廣東省的城市垃圾管理機制,增加垃圾收集及運輸的覆蓋範圍。此外,應增加內地相關部門的人手及船隻等裝備,加強海上巡邏工作,打擊海上非法傾倒垃圾的行為。並加強對醫療廢物的規管,包括規定醫療廢物產生者必須妥善管理醫療廢物,並須把廢物送往適當的處置設施。希望從源頭解決海上垃圾的問題。

22. 解決內地空氣污染問題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統一相關的預警發布機制,逐步減少燃煤發電,並同步增加天然氣、水力、風力及太陽能發電的使用; 訂定行動計劃,強制要求國三和國三排放標準之前的車輛加裝車輛尾氣淨化裝置; 針對高耗能及高污染的行業訂定更嚴格的減排節能目標,並加強監督以確保企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此外,應研究加強沙化土地的綜合治理力度,包括擴大退耕還林的規模等,並善用香港資本市場的優勢發展綠色金融,為環保項目集資。

六)保障水質與食物安全

23. 加強供港食品安全

優化港澳與內地的食品安全恆常溝通平台及機制,加強中央省市與港澳消息互通,建立緊急應變措施,協調各方行動及釐清職責。同時完善其監管制度,具體包括建立統一而科學的食品安全標準,加強對供港註冊動植物農場的監管,並規定水產商例如蟹商要有措施清楚劃分貨源,以杜絕「借牌賣水產」。亦應研究將射頻識別技術(RFID)應用到大閘蟹等不同漁農產品上,並統一雙方的技術應用規範及標準,共同打造供港食品監管溯源追踪管理平台。

24. 監察東江水水質

近日媒體報導,東江中上游部份市鎮政府,興建了污染水源的設施例如垃圾場。建議內地當局成立跨部門專案小組,全力調查媒體的相關報導是否屬實。報導若屬實,應即時採取補救措施,保障東江水水質安全,包括檢視現行法規是否存有漏洞,並對涉事單位或人員追究責任。報導如屬謠言,則應盡快作出澄清,亦需全面調查現時東江水流域是否存在高污染性的工廠或建築物,並加強監察水質,確保內地和香港市民飲得安心。

 
 

新聞查詢:民建聯會務顧問、全國政協委員 譚耀宗 (358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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