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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落實愛國者治港

2021.03


全國人大早前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決定》﹞,行政長官選委會議席由1200人增至1500人,新增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而立法會由70席增至90席。人大常委會將於下周加開會議,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商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的細節。



自本港回歸至今,選舉「中門大開」,反中亂港者、提倡「港獨」「自決」人士可「入閘」,甚或當選議員,凸顯本港選舉制度出現明顯漏洞,成為外部勢力操縱香港政治的重要途徑,令國家安全與社會繁榮穩定大受威脅。有議員更利用其公職身分和議政平台傷害香港,放下立法會的公務到訪海外,要求當地政府和議員採取措施制裁、傷害香港。去年,攬炒派人士更試圖藉違法「初選」手段,揚言要透過取得議會「35+」,達至癱瘓港府、顛覆國家的目的,因此全國人大作出今次決定,以堵塞漏洞,糾正缺陷,是必要和及時的。


而政治體制屬於中央事權,選舉制度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決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第二項、第14項、第16項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完全合憲、合法。


有意見指《決定》是民主倒退及收窄參政機會,而設立審查委員會更是大搞「一言堂」,該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審查所憑藉的是法律與「愛國者標準」,而不是要求候選人盲目支持港府推出的政策。另外,選委會由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更具廣泛代表性,可以超越某個界別、地區、團體的利益局限性,令立法會日後能夠更好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而由於特首和立法會日後在選民基礎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處理好行政立法關係,維護行政主導體制,更有助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此外,截至剛過去的星期日,「香港各界撐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選舉制度連線」公佈在網上及線下共收集逾238萬個簽名,可見完善選舉制度亦是大眾市民的心聲,期望港府管治權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社會能早日撥亂反正,謀劃長遠,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綜觀全世界,沒有一個地區的選舉容許不認同國家、故意與政府對抗,甚或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當選且掌權。筆者將全力配合特區政府,協助宣傳全國人大決定和推行公眾解說。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立法會將會認真審議政府提交的本地選舉法例修訂,以盡快落實全國人大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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