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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公布《推動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建議書

2021.04.19


民建聯早前撰寫了《推動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建議書,並在4月19日與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會面,提交建議書。我方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民建聯監委李瑞成以及中委梁熙。


劉國勳認為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充滿發展機遇,促請政府、業界和社會各界都要好好把握。不過目前香港的文創產業並沒有一個專門部門負責,而是被切割成幾個部門包括民政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以及創新及科技局,故建議政府成立文化局以統籌整個工作。監委李瑞成則期望政府重視藝術和科技的結合,並全力推動相關工作。


建議書認為,目前大灣區內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存在五大問題﹕

  1. 缺乏高層次統籌

  2. IP(知識產權)發展仍處於初始階段

  3. 嶺南文化未受到足夠重視

  4. 周邊產品不足

  5. 現行政策限制發展


建議書提出三大類共16項建議,包括﹕


加強開發文化資源


1. 加強開發嶺南文化內涵

三地應合作增撥更多資源,鼓勵及促進大灣區內主要城市開發中華文化尤其是嶺南文化的內涵,選擇當中具有重要文化和商業價值的項目進行深度挖掘以及IP化。具體分可為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兩部份,內容可包括粵劇、功夫、飲食文化、遠古神話傳說以及傳奇人物等。


2. 建立大灣區文化IP統一平台

成立大灣區文化IP統一平台,發揮分享、統籌、配對和推廣的四大功能,從而擴大三地的文化IP生態圈,推動文化IP共建共享。


3. 打造文化旅遊渡假區

三地政府加強推動文化+旅遊的戰略,以稅務、政策及土地等優惠,引導及協助企業發展富有文化底蘊的旅遊景區和度假區。


4. 共同舉辦文化慶典活動

三地政府加強協調,共同交流經驗以打造更多元化更成功的本地文化慶典活動,甚至可制訂財政資助過河的機制,並聯合舉辦更大規模的活動,將之打造成文化旅遊品牌共同向海內外推廣。


5. 推動藝術與科技結合

三地政府加強溝通協調,結合官產學研力量,透過政策措施共同推動大灣區的藝術與科技結合,推動文創產業在內容和形式上進一步創新,並打造及擴大品牌的影響力。


暢通產業渠道


6. 打造粵語文化共同市場

三地政府向中央爭取先行先試,加強鼓勵及推動以粵語為主的創意文化產品,包括特別放寛港澳的粵語電影或流行曲等文化產品及項目的入境審批權等,冀能打造出一個大灣區粵語文化共同市場。


7. 下放審批權限

建議中央將部份項目的審批權下放至廣東省,例如可將香港電影或香港與內地合拍片的審批權交由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並限於只在廣東省內播映,以及便利港澳的表演劇團進入廣東省進行巡迴表現,包括協調內地表演場地與香港劇團進行更好對接以及提供更多支援等。另外,其它由中央審批的文創項目也可下放由地方部門處理,並建立大灣區主要城市的統一審批機制,以減少表演劇團或其他文創項目在審批時的時間和行政成本。


8. 開放文化企業資格予香港人

建議在廣東省內先行先試,充許成立港方獨資或由港資控股或佔主導權益的互聯網文化企業。


9. 建設大灣區國際文創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三地政府可透過政策加強推動文創產權交易所的發展,以加強交易的種類和規模,並透過互聯互通等方式,汇集三地的文創IP資源,及完善倉儲、鑒定、物流、托管、結算、孵化和推廣等周邊配套服務,以文創+金融模式打造出大灣區國際文創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10. 舉辦聯合文創展覽交流活動

三地政府協助業界舉辦更多元化的文創展覽和論壇等活動,以促進交流和發展。


政府加強支援


11. 建立大灣區文創產業統籌機制

建議三地文旅部門建立聯合的統籌機制,共同制訂發展大灣文創產業的政策藍圖,包括發展方向和時間表,以及提供具體的政策支援等。香港政府應成立一個跨部門機制甚至成立文化局,以作為三地協調機制中的港方對口單位,共同推動文創產業發展。


12. 建立大灣區文創產業配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