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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超市貨品價格變化調查

2022年8月22日


隨著疫情緩和,不少意見認為本港正處於第五波疫情的尾聲,加上政府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市面上的消費活動亦逐漸增加。不少市民反映,在疫情下超市並未有與市民共渡時艱,甚至發現有貨品更在疫下大幅加價。


為了解超市有否在過去兩年的疫情下抬高民生用品的價格,透過參考貨品 在三個時間點的價格,包括2020年8月28日(約兩年前)、2022年8月5日 (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前)及2022年8月12日(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 放後),民建聯「超市價格關注組」("下稱關注組"),比較了兩間超市內十二 款民生相關貨物在兩年內的價格變動,發現在過去兩年,上升的不單止是 消費者的信心,超市物價亦上漲了不少,部分貨品竟加價超過四成。同時,在2022年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前後的超市價格指數比較中,亦發現兩間超市均在派發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時期在不少民生貨物上順勢加價, 部分貨品竟加價四至五成。


「超市價格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認為,疫情雖然重創本港零售業,但超市售賣的不少是民生相關的生活必需品,不僅受疫情影響有限,早前亦有不少報道指其營業額反而在疫情下大幅提升,因此在新一輪「保就業」名單中才被剔除,有如此進取的加價舉動實不合理。



(一)調查結果分析


1. 超市價格指數比兩年前上升一成


捱過第五波疫情高峰期,並逐步接近尾聲,市面上各行各業開始回復正常,民建聯早前亦發現消費者信心指數有所上升,加上政府開始派發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相信對受疫情重創的零售業有一定程度的提振作用。透過比較兩間超市內十二款民生相關貨物的價格變動,關注組發現,在過去兩年,上升的不單止是消費者的信心,超市物價亦上漲了不少。以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發放後2022年8月12日的數字與兩年前的數字比較,兩間超市的物價價格指數均錄得一成的升幅。(見附件表一)


2. 惠康在過去兩年的加幅較大


比較之下,以惠康價格指數的升幅較大,以發放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前的數字與兩年前比較,由十二款貨物價格加總而成的超市價格指數增幅已達到10.2%,在發放消費券後增幅更達到12%。雖然百佳的增幅較低,與兩年前比較,在發放消費券前只錄得4.4% 增幅,但發放消費券後升幅卻大增至9.2%。以今年發放消費券前後的數字比較,惠康加價的幅度達1.6% ,而百佳加價的幅度達4.6%。而以兩年間的總體數字比較,惠康加價的幅度較進取。(見附件表一)


3. 百佳在發放消費券後的加幅大於過去兩年的加幅


若以發放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前的數字與兩年前比較,百佳價格指數增幅已達到4.4%,在發放消費券後增幅更達到9.2%。若以今年發放消費券前後的數字比較,百佳加價竟達4.6% ,比發放消費券前所計算的兩年來加幅還要多。數字上明顯反映,以今年發放消費券前後的數字比較,百佳不但在消費券發放後順勢加價,而且加價的幅度非常進取,甚至大於百佳過去兩年的加幅。(見附件表一)


4. 一款冷凍食品在兩年內加價四成


不論在百佳或惠康,一款冷凍食品灣仔碼頭韮菜豬肉水餃(180gm)在兩年內均加價近四成。在過去兩年的疫情下,市民在家料理的需求大幅增加,而冷凍食品因方便保存,或成為不少消費者的選擇,在需求帶動下,或令價格上升。但考慮到疫情下經濟轉差,而物價卻更貴,對市民生活開支實在是百上加斤,達到四成的升幅更是不合常理。因此,希望上述貨物的加幅只屬個別例子,呼籲超市及商戶在疫情下肩負起企業責任,致力穩定民生相關貨品的價格,與市民共渡時艱。(見附件表二)


5. 兩款民生貨品在消費券派發加價後加價四至五成


有兩款民生貨品在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派發後加價四至五成,分別是百佳所售的嘉頓花生味威化200G(加價51.9%),以及惠康所售的淘大金標生抽 500ml(加價 43.5%)。(見附件表三)


(二)建議


1. 呼籲超市與市民同舟共濟、共渡時艱


新冠疫情困擾本港超過兩年,嚴重打擊經濟,不少市民的生計亦受到影響。雖然現在疫情有所緩解,不少經濟活動正開始恢復,但不代表商界可以調高日常必需品的價格「賺到盡」、「割市民荷包」。政府派發消費券的政策原意為與市民共渡疫情難關,刺激市道,商界理應展示出真正企業社會責任,積極配合消費券計劃,推出減價活動,令市民受惠,進一步刺激消費,而非借機加價,將政策目的扭曲,將政策效果減弱。


2. 房署應引入競爭防超市集團地域性壟斷


部分地域、由房署管轄的屋邨超市商鋪由某超市集團營運,不便市民「貨比三家」。關注組要求,房署處理相關租約時除了考慮「價高者得」的原則外,也要全盤考慮引入競爭,以免令單一超市集團擁有地域性壟斷。


3. 考慮製訂統一超市價錢牌指引以防價格「掩眼法」


超市價格關注組過去的調查發現,超市常以「優惠價」、「會員價」、「精明價」等名目作招徠,但實際上價格是有增無減,只是令消費者難以掌握實際價格的「掩眼法」。顏汶羽消委會應進一步監察超市價格,包括考慮聯同海關製訂統一價錢牌指引,供各大超市參考,避免同一樣貨品,在不同超市、不同分店出現不同價錢。讓市民對超市貨品一目了然。


4. 杜絶零售商以不誠實手法定價及宣傳


檢討現行與保障消費者有關的法例,杜絶零售商以不誠實手法定價及宣傳,加強對價格標示有誤導消費者行為的規管,其中可考慮參考澳洲及英國等地的法規,研究對「優惠價格」的規定,除了在標示減價時,必須說明「原價」是多少,由多少元減至多少元外,亦清楚界定「原價」的定義。


5. 加強競委會的角色


增加資源予競委會,讓競委會加緊對超市有否合謀定價、縱向價格限制或濫用市場權勢等反競爭行為進行深入調查及監察工作,並檢討應否在競爭法已行使若干時間下,取消現行非嚴重反競爭行為「告誡通知」的安排。此外,研究優化《競爭條例》訴訟程序,包括引入私人訴訟途徑,給予申訴者直接對申訴對象採取司法途徑的權利。


6. 建議消委會提供更多歷史數據助市民了解價格走勢


是次調查中,2020年的價格數據來自關注組成員當年親身觀察所得,而2022年的價格數據來自消委會的「網上價格一覽通」,因此,礙於人手有限,未能收集太多貨物的數據,令調查的比較只能局限於有限數目的貨物內。關注組留意到,消委會的「網上價格一覽通」能協助市民追蹤大量貨物在不同超市的價格變動,而且的確能有助市民了解價格走勢。只可惜,數據只限於過去一個月內,因此,關注組期望消委會能在平台上提供更多數據,讓社會各界更了解超市物價以年和月計的價格改變,從而令超市物價走勢更透明。


新聞查詢:

立法會議員 顏汶羽 6600 2511

社區幹事 曾榮輝 6185 1698


新聞稿及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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