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0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今年三月出席兩會期間,就多項推動兩地合作與國家發展的議題提出建議和提案,詳細如下(去年兩會建議和提案的跟進情況見附件):
一)重點建議
1. 豁免接種疫苗的香港居民隔離檢疫以便早日恢復正常跨境往來
我們請求中央政府向香港特區提供更多新冠疫苗,務求在最短時間內令最多的香港居民接種。同時允許有需要的香港居民到深圳接種香港未引入的國產疫苗。鑒於內地與香港的跨境往來因疫情而長時間受阻,建議容許已經接種疫苗、並經醫療單位證明體內已產生病毒抗體的香港居民,前往內地時只需要接受病毒檢測,就可以豁免隔離檢疫並取得內地健康碼,以便早日恢復正常跨境往來。
2. 豁免港人因疫情滯留造成額外的個人所得稅負擔並放寛計算方法
去年因新冠疫情關係,內地多個省市先後封城,導致不少港人被迫滯留當地數個月。另外,部份港人有要事必須回內地,則需要接受14天強制隔離,期間不得外出。這段時間他們可能會因為滯留時間超過183日上限,而要繳交內地個人所得稅,造成了不必要和額外的財政負擔。所以我們建議在計算停留天數和上述公式的境内工作天數時,扣除:因疫情原因而導致納稅人在内地多停留的天數,包括受封城影響的日數,以及強制檢疫期日數等等。在內地逗留期間的所有工休假日及個人休假日等非工作日數。此做法的好處,除了便利了內地工作的港人,也可以區分北上就業工作和北上消費的不同。
3. 將香港確定為中國數字貨幣的境外試點
我們建議將香港確定為央行數字貨幣的境外試點,並盡快在香港展開多個層面和類型的測試,包括日後會進行的數字人民幣跨境交易的試驗。充份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以及金融科技技術的積澱,將香港有關機構納入研發體系之中,以進一步完善數字貨幣。
4. 踐行“少捕慎訴”理念,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有效司法保護
近年司法機關已開始呼籲及逐步落實「少捕慎訴」的理念,要在司法實踐中全面落實「少捕慎訴」理念,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因此我們建議以發展的眼光看待民營企業歷史上的某些不規範的行為,把握好尺度,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避免在案件辦理中採用“一刀切”的辦法,為企業規避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依法慎用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二) 發展中藥 推動文創
5. 打造大灣區中藥共同市場
現時廣東省在國標的基礎上,還設有廣東省標準,我們建議相關部門可協調三地根據實際情況,以先易後難的方式,在國標、港標和廣標的基礎上聯合制訂大灣區中藥材統一標準體系,以促進三地藥業互融互通。中央可協調粵港澳三地利用大灣區的外向優勢,成立中藥材國際交易平台。同時,盡快在大灣區打造一個具規模的中藥材期貨市場,並做好規範管理,完善制度建設。
6. 打造大灣區中醫藥醫療康養中心
中央協調三地政府合作推動中醫藥與養老融合發展,促進中醫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和社區。加強開發和推廣嶺南中藥保健食物、保健食療以及保健日用品和化妝品等醫養結合的產品,並大力推動研發、加工和銷售等工作。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融中醫療養、康復、養生、文化傳播、商務會展,以及中醫藥健康旅遊,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遊產品和線路,為中醫藥醫療康養中心提供更多元化的內涵。
7. 允許香港中醫師在內地執業
全國人大常委在2020年8月通過決定,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讓港澳律師通過考試後就可以取得廣東省的執業資質,能從事特定範圍的內地民商事法律事務。建議參考律師界別的先例,特別設立門檻較低的大灣區中醫師執業考試,允許香港中醫師到廣東省公立中醫院長期坐診。另一做法,是允許曾在內地醫療機構進行三年短期應診的香港中醫師,可免試直接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長期執業。長遠而言,可研究讓香港有豐富經驗的中醫師,若符合一定資格便可免試在內地公營及私營醫療機構長期行醫。
8. 允許大灣區文創產業先行先試
粵語有悠久歷史,是中國主要方言之一,建議中央加強鼓勵及推動以粵語為主的創意文化產品,包括特別放寛港澳的粵語電影或粵語流行曲等文化產品及項目的入境審批權等,冀能打造出一個大灣區粵語文化共同市場。建議中央允許廣東省先行先試,將部份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地方政府。最後,根據CEPA,目前港資要在內地設立互聯網文化企業單位只限於合資,而且須由內地方控股或佔主導權益。建議在廣東省內先行先試,充許成立港方獨資或由港資控股或佔主導權益的互聯網文化企業。
9. 加強採購香港文創產品服務
中央撥出更多的財政資源,擴大向企業購買文化產品和服務。例如可在《目錄》的三級目錄「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動」的項目中,加強向香港的文化產業機構採購有關產品服務。鼓勵及支持地方各省市,尤其是特別重視文化體系建設及推動文創產業的省市,加強採購香港優質文創產業機構的產品和服務。
10. 推動大灣區文化旅遊戰略
加強推動文化+旅遊的戰略,以稅務、政策及土地等優惠,引導及協助企業發展富有文化底蘊的旅遊景區和度假區。許多國家地區都有不同特色的傳統文化慶典活動,一方面可以保留習俗,同時亦成為吸引大量遊客的文化項目。
11. 建設大灣區國際文創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中央可鼓勵及支援粵港澳三地政府透過政策加強推動文創產權交易所的發展,以加強交易的種類和規模,並透過互聯互通等方式,汇集三地的文創IP資源,及完善倉儲、鑒定、物流、托管、結算、孵化和推廣等周邊配套服務,以文創+金融模式打造出大灣區國際文創知識產業交易中心,推動文創產業進一步發展。
12. 完善《著作權法》
完善《著作權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銜接問題。近年來,國家為了保障文化事業的發展,進一步完善了專利權、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立法和法律工作,所以也出現了相關法律對於同一事物的描述不一致的現象,容易引起混亂,所以希望在相似領域中的不同法律條文能夠相互銜接,以免產生法律漏洞或者糾紛。進一步清晰使用未知作者的作品時候的權責。
三) 推動環保 暢通資金
13. 加快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法》
加快訂立建議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法》作為基礎法,與其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立法等相銜接,形成系統性的立法體系。在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法》時希望能增加公眾諮詢的時間,特別是加強鄰近的省市能互相諮詢過程,以免在劃定紅線的時候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生態紅線的設立是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但是希望在制定紅線時候能夠平衡環保和城市發展之間的關係。
14. 便利港澳居民為購房目的跨境轉入資金
在大灣區先行先試以下政策:容許港澳居民在內地銀行設立購房專用賬戶,只供支付房款之用。允許提前進行結滙,只要賬戶持有人出示一手商品房「認購協議」或二手房買賣合同及正式查冊結果,即可辦理結匯,金額不超過協議所訂的購買總價,購房資金只可轉入開發商或賣方確認的收款賬戶。為鼓勵銀行辦理有關的結匯業務,應容許銀行適當收費。長遠而言,應取消購房結匯須先獲審批的規定,容許購房專用賬戶持有人先行將賬戶內資金兌換為人民幣,或動用賬戶內的離岸人民幣,直接轉入開發商或二手房賣家的賬戶作為購房之用。
15. 建立跨境快速支付系統
以大灣區為試點,將香港「轉數快」與內地的網上實時轉賬支付系統對接,以建立跨境快速支付系統,容許香港居民通過香港的網上或手機銀行,輸入收款方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即可向內地進行跨境、跨銀行的實時免費轉賬匯款。現時香港居民每日可向內地匯入人民幣,上限8萬元,只能匯到本人同名的個人戶口。當此跨境快速支付系統建立之後,可通過它執行香港居民每日匯款到內地的金額上限,同時取消只能匯款到本人同名個人戶口的限制。
16. 制訂疫情下港澳流動漁民常態化生產措施 兼顧合理生產生活
建議聯合各地、各級單位,儘快制訂一套疫情下常態化生產的方案,並統一嚴格按此作出管理。鑑於行業生態,港澳流動漁船均難以在港澳地區檢驗維修,並主要依靠前往內地的船廠進行檢驗維修。故不少漁船將近一年無法處理有關事宜,對海上安全構成一定風險。故建議盡快重新開通漁船委託檢驗業,同時制訂一套可落實執行的疫倩下檢驗維修方案;農曆新年、伏季休漁期和國慶節均為港澳流動漁民和內地漁工回港、回鄕的高峰期,故期望督促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及公布高峰期的處理方案,以免對港澳流動漁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不必要的影響;現時有不少內地部門已通知流動漁民進行注射疫苗的登記,期望可協調相關部門盡快為已登記的流動漁民接種疫苗,同時研究放寬如全船流動漁民及內地漁工已接種疫苗情況下的防疫措施,讓流動漁船的生產可儘快重回正軌;鑑於不少AIS系統為政府資助安裝,故期望徹查AIS航跡查無結果的情況,讓AIS發揮應有效果,也可在疫情下順利配合防疫方案發揮作用。
17. 加強打擊非法捕魚 改善海洋生態保育
統一不同海域的舉報偷捕平台。同時,除了必須繼續加大巡邏管控力度、加強兩地交流和執法合作、完善漁業執法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及增加罰則外,也應研究嶄新的執法策略。政府有意以延長及統一伏季休漁時間以養護海洋漁業資源,然而休漁期已在2017年曾經作出調整,成效不彰主因在於非法捕魚問題依然嚴重。故現時進一步調整休漁期以養護海洋漁業資源的做法,讓不少漁民深感不公,認為是以漁民生計緩解非法捕魚所帶來的衝擊。故建議政府須率先處理好非法捕魚的執法問題,再以此基礎明正言順地展開調整休漁期的辯論。
四)認識國情 促進聯通
18. 提升香港青少年內地考察交流活動素質
成立專責機構以更好地規劃及推動相關工作,並吸納一定比例的香港專家加入,例如教育專家、歷史學者等等,以提出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制訂全盤和長遠的香港青少年內地考察交流規劃,包括制訂不同階段的交流重點、學習目標和發展概念,以及相關的配套安排,並加入更多和更深入的體驗式學習交流活動,例如成立互動式的「模擬小人大」計劃,「模擬小政協」計劃等,讓學生能進行親身體驗,從而建立正確的國家觀念。提供更多資源扶持相關機構,以舉辦更有深度和更多元化的考察交流活動,以進一步提高活動成效,以拓闊香港青少年的眼界。
19. 加強香港的國家憲法和國防、外交教育
國家司法部、國防部、教育部以及普法辦等可以在每年派出宣講團到香港宣傳國防安全的相關知識,而相關的外交宣傳可以由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負責,讓香港社會能建立起對憲法、國防安全以及中國外交政策的基本認識。建議國家司法部、國防部、外交部、教育部以及普法辦等能定期派專家到香港的學校,對老師以及學生進行專題的講座,加深教育界對憲法、國防安全以及外交政策的認識。國家司法部、國防部、外交部、教育部以及普法辦等向香港有關部門提供資料,協助相關部門撰寫憲法教育、國防安全教育以及外交政策的教材以及課程,為香港的憲法、國防教育以及外交知識教育訂立方向性框架。
20. 建議加強對民商事仲裁的司法監督
如果當事人對於仲裁機構的裁決提出異議,通過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或不予執行程序時,我們建議司法機關應當加快程序審查,提高效率,及時作出相應的裁定,確保仲裁裁決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同時不要讓仲裁案件懸而不決失去選擇仲裁程序高效靈活的意義。
21.放寛香港入境內地購物免稅安排
期望中央因應最新形勢,參考海南自貿區的最新做法,適時檢討及調整香港入境內地的購物免稅安排,以便利內地旅客來港購物,並扶持香港旅遊業,讓香港經濟早日復甦。盡快檢討香港入境內地的購物免稅額,並將內地居民免稅購物額度由每人5000元人民幣,提升至10000萬元以上,或改為每人每年10萬元。
22.擴大「法人機構識別編碼」應用範圍
以法人機構識別編碼技術為核心,加快在我國開展數位信任標準的建設並將應用範圍擴展至非金融領域,同時亦應盡早籌劃跨境互認機制,善用一國兩制作試驗環境,以便在疫後新時代環球數字經濟環境中,加強本地及跨境消費者和企業的信任度、透明度、貿易安全性和隱私保障,促進數字信任、保護各種形式的線上身份,並藉此促進新經濟活動發展,及便利消費者、企業和各級政府更好地管理風險。
新聞查詢:民建聯會務顧問、全國人大常委 譚耀宗 (358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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