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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碌卡都要找數 苦主大控訴」

2023年4月10日


信用卡被盜用的案件頻繁發生,今年比去年增加45.1%。今日,立法會議員梁熙,聯同幾位信用卡被盜用的苦主召開記者會,透過苦身現身說法,揭露信用卡的重大漏洞。



苦主梁小姐被賊人偷取銀包裡面的三張信用卡,其中兩張被盜用。收到信用卡簽帳信息時,已即時通知銀行並已報案,賊人亦已被捉獲。其中一間涉事銀行已退款,但匯豐銀行認為有關損失因事主「嚴重疏忽」引致,要求事主償還30幾萬的消費款項,讓人震驚。


另一苦主陳先生收到熟悉號碼的短信,因誤入釣魚網站被賊人盜用信用卡資料。賊人成功進行7宗交易,但只有第7次交易才收到銀行短信通知。他已即時通知匯豐銀行信用卡被盜用,但匯豐仍然要求陳先生償還有關款項。陳先生藉此機會提醒其他市民,即時收到熟悉號碼的SMS亦要小心核證,同時更質疑銀行為何對完全不符合其消費習慣的交易可以毫無警覺性,讓交易順利進行,卻事後怪責客戶嚴重疏忽,銀行卻置身事外。


李先生因為銀包被偷取,連帶信用卡亦被盜用,最終有三張信用卡被盜用,但其他兩間銀行都已退還有關款項,惟匯豐銀行仍要求償還有關款項,再次證明不同銀行有不同操作,並沒有統一的標準。


梁熙議員認為以上個案的情況都讓人難以接受,讓市民感覺自己的信用卡完全沒有保障。梁熙議員認為,金管局應就信用卡使用進行更嚴格監管:


1. 一般而言,若持卡人信用卡賬戶被他人用作未經授權交易,而持卡人並無作出任何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持卡人不需為這些未經授權交易承擔責任。但現時銀行對於持卡人「嚴重疏忽」有絕對解釋權,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償還未經授權交易的金額;而且每間銀行的處理方法亦有區別。


梁熙議員促請金管局發出指引,就「嚴重疏忽」定義發出更具體指引,不能再讓無辜市民承擔責任。


2. 由於銀行掌握客戶的大量資料,希望不應只利用資料做生意,亦應利用大數據分析保障客戶。從涉事事主的消費模式可見,有關的盜用行為根本上早已超出他們平常的消費習慣,但這些消費沒有要求OTP或者電話核實已經過賬,甚至消費後都沒有得到短信通知。梁熙議員認為金管局應發放準則,規定什麼金額的消費應該有什麼程度的保障/保安措施(包括要求一定有短信通知,超過一定金額必須有OTP,超出消費習慣的交易要有電話核實,網上極短時間內多次頻繁交易/要求OTP進行攔截等)。


3. 梁熙議員亦提醒市民,銀行會不時主動調整其信用卡的額度。因此市民要不時檢查自己的信用卡額度,不應追求與自身消費模式相差太大的信貸額度,以降低萬一被盜用時潛在的大額金錢損失。


媒體聯絡:立法會議員梁熙(9665 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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