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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育兒免稅額「獨享」改「共享」?林琳倡夫妻平均分配或各自申索子女免稅額減少家庭糾紛

2025年6月18日

 

現行《稅務條例》規定,申領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時,每一位受養人額度都可由一名子女申領,但在子女免稅額安排上就限制同住夫婦僅能由單方申領,夫婦需自行協商決定申索人,存在明顯的制度差距。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今日(18日)就「子女免稅額」安排提出口頭質詢,倡政府研究修例,引入更靈活的免稅額分配機制,容許夫婦平均分配或按收入比例自動分配免稅額。 

 

林琳表示,隨社會發展,現代家庭結構發生轉變,現今不少夫妻不僅財務各自獨立,更在子女養育方面共同承擔經濟責任。然而現行子女免稅額的單方申索制度,既未能反映夫妻共同育兒的現實情況,更可能因稅務優惠分配問題引發家庭內部矛盾。 

 

林琳建議,政府可考慮制訂一套子女免稅額的參考指引,例如申索次序可按家庭收入比例、主要撫養角色或過往申索慣例等處理,並加強公眾教育,以協助家庭妥善安排免稅額申索。她認為,現行稅制應與時並進,回應家庭結構變化和育兒模式的多樣性,避免因稅務安排影響家庭和諧,真正體現共同育兒、共同受益的原則。 

 

局方回應表示,這項規定於1989年⼀直沿⽤⾄今,認為現⾏機制已提供⾜夠選項及彈性減輕夫婦的稅務負擔。局方表示,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和需要不盡相同,納稅⼈及其配偶可能有不同的財政及稅務安排,局方無計劃引⼊預設分配機制,指這不可能符合所有家庭的需要。局方表示繼續不時檢視各項免稅額的申索安排和⽔平,並因應受惠⼈數、政府的財政狀況和⾏政效率等多項因素,以考慮是否有優化的空間。 

 

對於局方回應,林琳表示失望。林琳表示,香港近七成半家庭為雙職家庭,社會一直倡導夫妻「拍住上」養育下一代,然而在稅制上,卻要求夫妻只能選擇一方申索子女免稅額,質疑現行規定下只有分居或離婚才能獲得稅務公平,認為安排忽視了家庭中收入較低一方的經濟貢獻和育兒付出。林琳促請政府研究修例,給予市民稅制彈性,改善「制度雙標」。 

 

傳媒查詢:林琳 6344 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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