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榮回應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單車租賃店違泊問題調查結果
- 民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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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有關規管單車租賃店鋪違泊問題的調查報告,並提出共17項改善建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對此表示歡迎,認為報告正視了單車違泊問題,並為完善跨部門協作提供了具體方向。

李世榮指出,團隊一直以來非常關注社區單車停泊情況,早前於沙田及西貢區展開單車泊位巡查,發現單車違泊問題日益嚴重。除了單車租賃店單車違泊阻街的問題,部分公共單車泊位因缺乏系統管理,形成「四車共泊」的亂象,包括棄置「死車」長期佔用泊位、私人單車與共享單車混雜停放、電單車違規佔用單車位,以及雜物堆積影響環境衛生。這種情況形成了「停放、損壞、棄置」的惡性循環,導致泊位資源無法有效流通,對居民日常生活和社區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李世榮對申訴專員報告提出的17項建議表示認同,包括加強跨部門聯合行動、引入智能監察系統及推動商戶自律等。他表示,申訴專員報告中的措施與其「完善單車泊位管理」倡議書的部分建議不謀而合。為進一步打造「單車友善環境」,他提出以下優化建議。

一、建立跨部門統一管理機制,提升清理機制效能
調查報告顯示,儘管多個部門定期開展聯合行動,單車違泊問題仍反覆出現,反映現行執法及管理機制有待完善。李世榮指出,現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等法例雖提供執法依據,但因分屬不同部門執行,導致職責模糊、協作效率不彰,問題始終未能根治。
他建議由運輸署牽頭設立專責管理小組,整合各部門資源並明確權責劃分。同時應優化清理流程,簡化執法環節,建立常態化清理機制。對於單車租賃店鋪的違泊問題,需強化規管效能,完善法律依據與執法程序,對屢次違規者實施一定懲處。
二、完善雙層單車泊架的使用及引入有效管理
針對現有泊位設施的優化,李世榮指出雙層單車泊架的改善空間。運輸署自2011年起引進德國、荷蘭等國的雙層泊架技術,並在上水、粉嶺、大埔等新市鎮陸續興建,但實際使用中出現三大問題:上層泊架操作門檻高,對長者及女性使用者造成不便;露天設計加速設施老化,日曬雨淋導致鏽蝕損壞;管理機制缺失,僅提供有限維修,且未建立收費或登記制度,導致大量「死車」棄置,部分泊架更淪為廢物堆放場。
他建議當局善用現有資源,翻新現有雙層泊架,包括加設防護上蓋、採用耐用材質防鏽,並引入新技術優化操作設計。同時可探索收費管理模式,委託鄰近商場或屋苑管理公司負責日常運營,確保泊位資源有效流通,讓雙層泊架真正發揮效用。
三、多渠道開展公眾教育
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374C章),凡於設有街燈的公共道路上停泊單車,僅可使用指定單車泊車處,且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第1級罰款。然而,不少市民對此規定並未充分知悉。
為此,除申訴專員報告建議的「加強商戶宣傳教育」外,當局應進一步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守法意識。例如,在屋苑張貼明確的單車停放位置,非法停放單車的違法罰則等,更可以案例方式向公眾詳細作出講解,以加深市民對違法擺放對他人構成危險等意識。另外,當局可於學校長假期,例如暑假、聖誕節等較多市民騎單車的日子增加宣傳,以使市民逐漸養成「按規停放」單車的良好習慣。
四、確立單車在公共交通的角色並作出規劃李世榮強調,解決單車違泊問題需「標本兼治」,建議申訴專員公署在現有調查基礎上,進一步將私人單車及共享單車的泊車情況納入調查範圍,全面分析單車違泊現狀,為後續政策制定提供依據。
他表示,在道路安全和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政府應致力締造「單車友善環境」,推動單車成為休閒及短途代步工具,特別是在單車徑網絡完善的新市鎮及新發展區。此舉既能鼓勵市民以單車實現健康出行,補足「最後一公里」的交通接駁,加強社區聯繫,更能提升城市宜居性,共同實現減碳目標。通過將單車管理從「被動整治」轉向「主動治理」,最終達致「車有其位、停有其序」的目標,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傳媒查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南選區)李世榮 9797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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