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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房委會即時免租兩個月

2005.11.21


終審法院今日裁定房委會在公屋官司獲得勝訴。 雖然法庭裁定政府勝訴,但民建聯認為現時公屋租金水平,已超出住戶可承擔水平。民建聯下午將會向房委會請願,要求檢討公屋租金,及盡快減租兩個月。下文為請願信函內容: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

中區政府合署西座8樓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孫明揚局長:


房委會應即時免租兩個月


民建聯尊重今日終審法院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押後檢討租金一事,作出的終極裁決。在法理上,政府凍租並無違法,但並不代表房委會毋須提供紓緩措施。終審法院裁決指出,每次檢討公屋租金而租金實質上有調整時,房委會才須考慮到「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中位數)的規定。由於房委會已凍租超過7年,中位數已遠超過百分之十的規定,民建聯認為這與居民的實際負擔能力脫節。民建聯認為,房委會應體恤公屋居民的苦況,即時免租兩個月,紓解民困。


此外,房委會在2001年4月成立「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委員會」(委員會),進行檢討租金的工作。由於公屋租金官司訴訟未了,工作一度停頓。民建聯認為,房委會官司獲得勝訴,正好提供更大的空間,進行租金政策檢討,以尋求一個平衡居民利益與社會資源的方案,制訂一個具備高透明度的可加可減租金調整機制,避免調整租金時出現爭拗。我們要求房委會盡快召開委員會,並展開公眾諮詢。敬祝


台安!                                


民建聯謹啟

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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