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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恒鑌、何俊賢:歡迎推出滲水處理新法 冀科技與執法雙管齊下根治頑疾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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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


房屋滲水問題長期困擾市民,不僅影響居住質素,更可能引發鄰里糾紛,甚至威脅樓宇結構安全。今日(14日)政府公布文件,計劃將於今年年中以試行方式在全港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檢測程序。新程序以「早通知、快定位、促履責」為核心,將業主通知時限由平均71日大幅壓縮至14日內,並設定28日維修限期。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何俊賢表示歡迎,並感謝政府接納民建聯此前提出的關於善用科技提升滲水個案處理效率的建議。


何俊賢認為,新機制的突破性在於科技賦能。紅外線熱成像儀的應用將檢測前置,能夠加快甄別滲水源頭,並提早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通知,在縮短維修處理時間的同時,降低苦主舉證門檻,做法值得肯定。然而,新機制在初步判斷階段倚重科技檢測,若出現誤判情況,上層業主因收到「建議維修通知」而進行維修的損失由誰承擔?何俊賢認為,當局須基於上述情況建立完善機制應對,釐清責任誰屬,以保障業主權益。


何俊賢亦關注到新程序配套的低息貸款與市建局「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津貼機制,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了實質財政支援。他認為相關支援有助於促進業主維修責任的履行,但與此同時,政府必須嚴格執法,對逾期不修者依法追責,以確保機制的威懾力。針對惡意拖延及拒絕支付維修費的情況,他建議借鑑《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中為未能遵從《條例》的樓宇,賦權執行當局進行改善消防安全的代辦工程,事後向相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的做法,並強調業主擁有資產即具備償付能力的原則,以避免維修因金錢問題陷入停滯。


陳恒鑌表示,鑑於過往積壓個案較多,相關部門的人手分配亦成關鍵。當局應說明如何在原有人手架構內完成積壓個案處理及新程序的落實,又或提前告知是否需要增撥資源以確保新機制順利推行。為減少行政資源消耗,新程序也提及將推動物業管理公司介入調解,據悉可覆蓋約七成個案,有助於在早期階段化解矛盾。為充分發揮無關人員推動協商和調解的功能,除專業培訓外,亦應提供相應的激勵措施,提升物管人員的調解能力以及積極性。


陳恒鑌和何俊賢均表示,新程序的成效關鍵在於執行與落實,期望透過科技手段與流程創新,配合各方共同努力,系統性提升滲水糾紛處理效率,為市民營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切實提升市民的獲得感與幸福感。


新聞聯絡:

何俊賢 26820155

陳恒鑌 9274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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