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責深重 判刑彰顯公義 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法治 立法會議員林琳堅定支持法院公正判決黎智英案
- 民建聯
- 2天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2026年2月9日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於2026年2月9日就HCCC 51/2022、HCCC 52/2022及HCCC 147/2021(合併審理)國安及煽動案件作出判刑,黎智英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罪名成立,合共判處監禁20年,當中18年與區院已判刑期分期執行。立法會議員林琳對裁決表示堅定支持,認為判刑依法合理、理據充分,充分彰顯司法公義與法治權威。
林琳指出,黎智英長期充當外部反華勢力代理人,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核心策劃者與主導者,長年操控媒體、散播不實資訊、煽動社會對立,嚴重破壞香港社會秩序與法治根基。法庭在判刑理由中清晰確認,有關串謀行為不僅經過精心策劃,更是早有預謀,並透過報章及網上平台廣泛傳播,觸及本地及海外受眾,影響範圍廣、潛在危害極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林琳強調,法庭在詳細審視全部證據後明確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及核心推動者,鑑於其主導角色、犯罪持續時間長、涉及規模大、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法庭因此依法提高量刑起點,有關判刑安排完全符合《香港國安法》及普通法量刑原則,理據清晰、公正合理。
本案歷經為期156日公開審訊,法庭審視2220項證物、逾8萬頁文件,傳召控方證人14名;黎智英獲充分法律保障,親自出庭作供長達52日,控辯雙方完整舉證、質證及陳詞,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全面公開,審訊全程開放公眾、傳媒及外國駐港領事旁聽,充分體現司法獨立、程序公正與普通法保障,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抹黑或政治操弄。
林琳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特區司法機關嚴格按照《香港國安法》及本地法律獨立行使檢控權與司法權,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社會公義的正當之舉。任何企圖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市民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有關成效有目共睹,並獲國際社會及商界廣泛認同。唯有國家安全得到堅實保障,香港的長遠發展與市民福祉才能穩固。
林琳重申,堅定支持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維護司法尊嚴,香港將繼續堅守法治軌道,全面落實「一國兩制」,守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寧與市民整體利益,邁向長治久安與繁榮發展。
傳媒查詢:林琳 6344 0879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