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企業ESG 責任 拒絕職場性騷擾」行動日及公布問卷調查
- 民建聯
-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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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
性騷擾並非無傷大雅的玩笑,而是冒犯和侵犯別人的惡劣行為。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聯同平等機會委員會、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及香港島婦女聯會,聯同多間支持機構,今日聯合舉辦「履行企業ESG 責任 拒絕職場性騷擾」行動日,並公布有關女性「職場性騷擾」調查。

是次調查於今年2月11至21日以網上問卷方式,分別向企業及女性僱員發放。我們成功向104間中小企業發送問卷,結果96.2%受訪企業或管理人員都是知悉公司應一律受到《性別歧視條例》規管;惟只有45.2%企業表示有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90.4%表示在過去三年並沒有接受過與職場性騷擾相關培訓課程;只有65.4%表示有充分信心掌握職場性騷擾的定義和行為。
在女性僱員調查方面,從311份成功回收問卷中,發現有超過三成受訪者於過去三年都有遇到不同情況的「職場性騷擾」,這些情況包括19.9%涉及言語/文字/電子訊息;18.4%是有身體接觸;18.8%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當遇到「職場性騷擾」時,有六成受訪者沒有作出處理;即使會處理的,大多數不願張揚而傾向於內部處理。調查結果也發現,曾經遭受「職場性騷擾」的事主沒有作出處理原因繁多,其中認為昰「工作常見情況,見慣不怪」(27.5%)和「不想令情況變壞或關係惡化」(25%) 佔較多,另外,有17.5%事主認為作出處理是沒有幫助,也有5%不清楚投訴途徑及害怕失去工作,認為投訴程序繁複的受訪者也有2.5%。另外,只有25.7%受訪者表示他們的在職企業是有提供上述培訓。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指出,香港婦女在職場上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許多婦女在職場上仍面臨性騷擾的問題。這些婦女中,有的因深感困擾卻求助無門,有的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甚至有人因此被迫放棄原本大有前途的職業生涯。
葛珮帆提到,近年來各行各業都面臨人手短缺的問題,社會對於如何釋放婦女勞動力、吸引更多婦女加入職場十分關注。同時,社會也對企業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表現提出了更高要求。適逢即將到來的「三八婦女節」,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聯合多個團體,共同倡議將保障在職婦女免受性騷擾納入企業ESG的重要指標之一。
葛珮帆強調,企業有責任保障在職婦女的安全與福祉,婦女有權在受尊重且無性騷擾的環境中工作。然而,調查結果顯示,雖然絕大多數受訪企業和受訪者都認同這一理念,但在實際操作中,情況卻不盡如人意。僅有9.6%的受訪企業和25.7%的受訪女性員工表示曾接受過相關培訓,且不到一半的受訪企業和女性員工表示公司有制定「職場性騷擾」相關政策。
葛珮帆呼籲社會更加關注女性在職場遭遇性騷擾的問題,並敦促所有企業盡快制定「性騷擾指引聲明」,建立清晰的投訴渠道和處理程序,推行嚴謹的員工守則,並提供適切的培訓,以保障女性員工免受性騷擾的傷害。她期望透過這些措施,能夠為女性創造一個更加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進一步釋放婦女勞動力,促進社會的全面發展。
平等機會委員會行政總監朱崇文博士感謝民建聯這次的研究調查,他表示,調查結果與平機會過往的調查結果相若。朱博士綜合了三大重點;第一是性騷擾問題一直存在,平機會過往曾做過五千人的訪問,平均每八個便有一個曾有遇過性騷擾問題。第二、是受害人很多都選擇啞忍,因此,他同意應把職場性騷擾守則納入企業ESG,令員工知悉公司投訴渠道,而經理或前線人員也懂得如何保密處理;此外,培訓也十分重要,可以讓管理層掌握職場性騷擾定義。第三、就是事發時有第三者或旁觀者,感受到受害人感得受委屈或冒犯,以及內容與性有關;朱博士並強調,平機會已制定實務守則,雖然實務守則並非法例,但法官可以將案例作為判決參考。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麥美儀認同表示,ESG中良好的公司治理也應重視如何應對「職場性騷擾」,推行嚴謹員工守則和提供適切培訓,實踐企業良好管理,認為這有助確保公司內部運作妥善,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及加強凝聚力和建立企業良好形象。平等機會委員會已編訂了「防止職場性騷擾 中小型企業僱主小錦囊小冊子」,幫助中小型企業制定及完善職場性騷擾的政策和措施。她認為,應鼓勵企業無論規模大小,應參考平機會的指引,制訂公司「性騷擾政策」,並須向全體職員包括向新入職職員發布及解釋。
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會長梁賀琪表示,從只有三分一企業有「制定性騷擾指引」聲明,公眾對相關認識也較為模糊,可見當局有必要加強公眾對「職場性騷擾」的認識,建議多利用不同媒體作出宣傳,例如內容可包括應如何拒絕「職場性騷擾」、如何作出應對,投訴熱線和方法等;在學校教育方面,當局可以在高中及大學校園等提供專題講座。建議平機會,企業或地區組織等應向中小企業提供免費專題講座,透過定期培訓,讓僱主或管理人員更好掌握「職場性騷擾」的定義,在工作安排和人事調動上也應盡量避免出現相關風險等,以保持警覺性。
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金玲建議一旦發生類似不愉快事件,應揭力從事主角度出發,確保相關個人私穩獲得有效保障,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在工作安排上,如資源許可,管理層應妥善調整工作安排或崗位等, 以減少事主再次蒙受心理傷害。 她並期望社會應致力消弭女性不平等對待問題,加強推動社會不同性别平等對待等宣傳教育,消弭女性遭受不平等,甚至不被尊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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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
民建聯政策倡議委員會轄下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9031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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