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芙蓉回應「處理樓宇僭建個案」書面質詢關注「高風險」違建處理進度促政府嚴訂清拆限期、嚴格執行按日罰款
-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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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本港舊樓僭建問題積弊已久,執法緩慢屢見不鮮,荃灣等老舊社區尤其嚴重。針對這項市民高度關注的議題,民建聯新界西南立法會議員郭芙蓉今日(5月13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書面質詢,並獲政府當局書面答覆。郭芙蓉促請政府提高罰則、集中資源,強化「嚴重僭建物」的執法效能,避免僭建物因長年拒拆失修而成為社區「計時炸彈」。
屋宇署對僭建物的執法工作一直以「風險為本」釐定行動緩急,惟實際處理仍有「提速」空間。政府答覆顯示,截至2025年底,全港共有1,136宗涉及「較高風險」的僭建物個案。針對這類僭建物所發出的清拆令,單在新界西南地區,截至今年3月仍有129張逾期未獲業主遵從。當中,46.5%已逾期3年或以下,其餘較複雜的個案平均逾期超過3年,且大部分屬被檢控個案。根據屋宇署歷來記錄,最長個案由發出命令至完成清拆耗時超過10年,原因包括法律爭議、單位空置等。
至於署方因應業主離世、下落不明、年紀老邁等特殊情況,在葵青及荃灣區開展的「代辦工程」,2023年為4宗,2024年增至8宗,2025年進一步升至24宗;由發出清拆令至開展「代辦工程」的平均時間,則由11年縮短至4年。
郭芙蓉在分析研究政府答覆後認為,雖然屋宇署「代辦工程」數量增加、等候開展時間已大幅縮短,但對具迫切危險的僭建物而言,4年時間仍然過於緩慢。她尤其關注定罪情況,舉例指2025年葵青及荃灣區的平均罰款僅為7,985元,質疑對比業主從「高風險僭建」中獲得的樓面效益,罰款額度是否欠缺足夠阻嚇力。
郭芙蓉特別舉出接獲的真實案例作說明。此前,區內某大廈的同一樓層有多個單位的僭建清拆令逾期多年,其中部分清拆令早於2014年已發出,至今長達12年仍未執行,嚴重影響大廈管理,並構成火災風險。郭芙蓉表示,此案絕非孤例,更折射出清拆令執行期限模糊、罰則欠缺阻嚇力等系統性問題。
政府目標下半年修例政府當局在答覆中預告於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郭芙蓉對此表示支持,但認為必須具更大的阻嚇力:
1.設立「強制清拆限期」:對評定為「高風險」的僭建物,應訂明更嚴格的遵從期限;逾期未拆且無合理辯解者,屋宇署應加快啟動代辦工程。
2.嚴格執行按日計算的累進罰則:根據現行條例,屋宇署可對持續不遵從清拆違例建築物「命令」而被檢控定罪的業主,加判每日罰款兩萬元。署方應在修例中表明嚴格執行按日計算的累進罰則,以真正反映違規持續的成本。
郭芙蓉強調,只有訂立清晰的法律時限與具經濟痛感的罰則,才能有效遏止長期違規行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傳媒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郭芙蓉 5573 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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