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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回應為劏房環境制定最低標準

2023年10月25日


就特首今日透過施政報告,公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10個月時間研究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包括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等要求,並提出取締方法及相關所需立法建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回應稱,樂見政府接納我們意見,決定取締劣質劏房,並就不合標準或劣質劏房設下定義,以加快有關進程。鄭表示,我們建議劏房最低標準,包括人均面積不少於5.5平方米,整個劏房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起居空間高度不能少於1.8米、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等。


鄭泳舜稱,坊間對劣質劏房或劏房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意見不盡相同,「告別劏房行動」早於2021年提出建議,在實施劏房租管政策後,須進一步釐訂劏房必須符合的基本居住條件,如人均面積,並須符合建築條例及相關消防安全條例,並考慮以立法規管。


他稱今年年初,適逢劏房租管實施一周年,「告別劏房行動」成員曾多次走訪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三個最多劏房的地區,發現劣質劏房持續湧現,包括天台屋、「樹窿房」(住戶不能站立)、沒有窗戶的木板分間單位,公用空間有鋼筋外露及石屎碌落等情況。「行動」在二月份發表了「告別劏房2.0」倡議書,並分別約見了房屋局及發展局,建議界定何為劣質劏房,並應予以優先取締,及於5年內實施。


鄭泳舜稱,樂見政府今日回應我們的倡議,我們建議當局應成立劏房租管辦事處,當局最後決定成立高層次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顯示政府進一步規管劏房的決心。我們期望當局多聽聆意見,盡快完成制訂劏房環境最低標準的工作,並進行立法。他稱,由於業主或相關人士提交租賃通知比率低,當局亦必須加強巡查及執法,甚至檢控。另外,當局也必須在劏房集中地進行調查,收集劣質劏房情況,並同步研究劏房登記或發牌制度,這才可有助5年內逐步取締劣質劏房,並朝未來進一步告別劏房的目標邁進。


另外,鄭泳舜歡迎首個社區客廳落戶深水埗,讓劏房戶有額外共享的社區空間,兒童有做功課的地方。不過,針對劏房區兒童,我們是支持當局優化公屋輪候政策,讓有初生嬰兒的住戶獲優先配屋,但面對現有逾3萬名劏房兒童,如何改善其居住環境,期望當局再考慮給予支援。


另一方面,專門為輪候公屋三年或以上住戶提供的現金津貼試驗計劃,將於明年6月底屆滿,我們建議政府延長計劃或恒常化,直至公屋供應大增為止。


我們初步建議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如下: 1. 住戶人均面積不少於5.5平方米;整個獨立劏房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主要起居空間高度不低於1.8米; 2. 有結構安全隱患的劏房,如屋內及公用地方天花或牆壁鋼筋外露,被視為不合標準; 3. 須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單位,如走火通道沒被阻塞; 4. 須符合建築條例的單位。如天台屋、天井屋或圍封露台的劏房,本身已屬僭建應屬劣質劏房; 5. 須符合大廈公契及政府地契條款,如工廈或商業樓宇內劏房,應被視為不合標準; 6. 須有窗戶及基本通風設施的單位,否則應被視為不合標準。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 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 鄭泳舜 637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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