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回應就不經法院程序公司合併相關稅務處理的條例草案

2021.05.04


今天(4/5)題述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身兼此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今次條例草案審議期間,委員們及業界持份者分別表達以下意見:對於政府法案內就合資格合併提出的相關條件,例如財務資源條件(financial resources condition) 及相同行業 (same trade condition) 等條件,會否過份嚴苛,導致合資格公司基於商業考慮作出商業合併時,因衍生沉重稅務負擔受到一定阻滯;關於條例草案內「服務提供者」的定義,由於服務提供者在未來報稅事宜上,承擔一定法律責任,亦應清晰界定為只限於簽發報稅表(包括 e-sign) 的專業人士。當局在條例中「充份商業理由」考慮上是否信納為合資格合併時,委員們亦要求政府作適當澄清及解說,對此不會作過窄的定義去考慮,否則原屬正常的商業運作合併,皆有機會被衍生嚴苛稅務責任所窒礙,最終不利商業靈活運作。


就未來當局表示將來有可能就商業機構電子報稅作出強制安排,雖然目前沒有推行時間表,然而委員們要求政府當局必須提供充足時間,讓中小微企先適應當中的安排,以免倉卒執行強制命令,令中小微企一時三刻無所適從。委員們普遍亦要求,政府當局做好適當澄清及解說,清楚說明其立法原意,釋除業界及持份者的疑慮,一方面防止公司透過兼併達至避稅,但另一方面平衡保持商業機構靈活運作。

 

新聞聯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3703 9870)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