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單車泊位管理,推動單車友善環境,巡查結果及政策倡議發布會
- 民建聯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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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9月16日
2025年9月15日
單車作為綠色短途出行工具,既可以補足公共交通的「最後一公里」,亦符合香港推動低碳健康城市建設的方向,但隨着更多市民使用單車代步,單車泊位需求逐漸增加,加上「共享單車」自2017年投入香港市場後,泊位供需失衡問題更為嚴重。

為了解居民日常「泊單車」情況,民建聯新界東南立法會議員李世榮,與多名區議員於8月至9月期間在沙田及西貢區進行有關單車停泊巡查,結果發現,不少單車隨街亂放,部分公共單車泊位出現「冇王管」及衞生環境欠佳問題,對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滋擾。
李世榮今日聯同沙田區議員楊英瀚及西貢區議員施彬彬公布單車停泊巡查結果,並提出民建聯「完善單車泊位管理」十項建議,以藉此推動社區單車友善環境。
第一部分 社區單車停泊情況巡查結果
巡查發現結果(1) 單車隨街亂放情況嚴重,阻礙消防通道,影響環境衛生
單車(包括私人及共享單車)大量違規停放在行人路及主要通道(如通往港鐵站的繁忙路段),嚴重霸佔路面空間(見附錄一)。此亂象不僅影響行人暢道通行,更對長者、幼童及行動不便人士構成安全隱患,同時阻礙街道清潔,易滋生蚊蟲,影響社區衞生。根據巡查結果,大致歸納為以下四類:
1. 阻塞重要行人通道,危及行人安全;
2. 部分「死車」與其他單車霸佔行人路,影響環境衛生
3. 共享單車霸佔單車徑,妨礙正常通行;
4. 無序停放現象普遍,損害城市形象。
巡查發現結果(2) 公共單車泊位欠缺管理 形成「停放、損壞、棄置」的惡性循環
由於公共單車泊位不設收費,亦沒有專責人員系統性管理,無論共享單車或私人單車都可以使用公共單車泊位,結果經常出現「四車共泊」的混亂局面(見附錄二),形成「停放、損壞、棄置」的惡性循環,導致資源無法有效流轉。
「四車共泊」(即四類車輛共泊)亂象情況包括:
1. 棄置單車長期佔用:不少俗稱「死車」單車長期停泊公共泊位
2. 單車泊位沒有作出私人單車及共享單車分類致雜亂無章
3. 放置了其他各類車種,例如電單車,甚至堆放了棄置雜物
西貢區議員施彬彬指出,雖然當局根據現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社區提供單車泊位規劃,但事實上,單車泊位供應依然未能有效滿足居民,特別是一些距離集體運輸交匯處有一段距離的屋苑,這些居民對泊車位一直存在供不應求的情況。她指出政府在2017年曾向立法會表示「運輸署透過顧問研究,建議在九個新市鎮290個地點增加共約7 000個單車泊位,預計當中約1 000個可於2018年前陸續完成。」在上述顧問研究中,沙田及西貢區計劃於2018年後分別完成300個及1390個,即合共增加1690個新增單車泊位,但直至2025年,根據資料,實際新增單車位為1579個,尚有111個單車位還有待興建。
沙田區議員楊英瀚表示,沙田區擁有完善的單車徑網絡,單車出行已成為許多居民及遊客的日常習慣,使用率顯著高於其他地區,然而違泊問題亦相對嚴重。他分析違泊現象背後存在單車泊位「資源錯配」及規劃不足等結構性問題。現有泊位設置未能配合實際使用需求,導致部分使用者隨意停放單車,亦有商戶長期將單車擺放於行人路旁等公共位置,阻礙通行。他以港鐵恆安站為例,指出公共單車泊位設置不方便,導致單車使用者隨意停泊於車站出口附近。此外,2023年才入伙的馬鞍山錦駿苑,該屋苑周邊未規劃公共單車泊位,反映相關部門在規劃時忽視單車對居民的實際需要。
立法會議員李世榮引述多個國家地區的單車政策成功經驗,包括內地、台灣、日本、新加坡及荷蘭等地,就完善本港單車停放及管理體系提出具體方案。他強調可借鑑國際案例,從「增加單車泊位」、「打擊違泊行為」及「完善單車管理」三大方向,提出十項具體建議。
第二部分 「完善單車泊位管理」十項建議
(摘自「完善單車泊位管理 推動單車友善環境」倡議書)
方向(一) 增加單車泊位
1.按居民實際出行習慣及需求增加單車泊位
建議當局視各區居民對於單車的使用習慣,以及就單車泊位需求作出詳細意見調查,收集用家想法,從而更有效地掌握居民對單車泊位的需求。此外,建議善用閒置的橋底空間增設單車泊位,並妥善管理,防止「死車」長期佔用。
2.鼓勵新建屋苑闢建單車泊位,並引入有效管理
例如推行簡單易用的單車泊位管理及收費制度,以定期抽籤機制等方法,以決定居民使用泊位時期。
3.引入新技術增加泊位供應及妥善管理
透過公私營合作模式與私人發展商合營,於商業中心、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廣泛使用新型智慧單車泊位系統,並於公共場所例如公園,海濱長廊等推廣使用。另外,完善雙層單車泊架的使用及引入有效管理,例如邀請就近商場或屋苑等管理公司經營。
4.考慮廣泛設立共享單車專用泊位
於使用量較高以及環境合適地方劃出「共享單車專用泊位」並採用不同時段不同收費辦法,方便相關部門靈活分配泊位用途。當局也可鼓勵在屋苑指定位置劃出「專用泊位」,方便使用者擺放,而共享單車營辦商必須提供適當管理服務。
方向(二) 打擊違泊行為
5.各方協作規範單車停放
當局除了加強巡視,定期巡查及清理行動外,可鼓勵屋苑管理處或居民組織等加強巡視。就申訴專員調查公署展開關於單車租賃店鋪引致違泊問題調查方面,建議調查應包括私人及共享單車的規管機制。
6.善用科技加強泊位管理
包括擴大使用電子圍欄技術,例如在公共單車泊位,車站單車停泊處,海濱長廊,天橋底等地方加入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泊位。在主要泊位安裝監控等智能設備,實時監測停放狀況,監控影像與管理公司或/執法部門等直接聯繫。
7.多渠道開展公眾宣導,提升市民合法停放單車的意識。
方向(三) 完善單車管理
8.建立跨部門統一管理並提升清理機制效能
建議由運輸署牽頭,整合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文署、房屋署、地政處、警方等部門,在運輸署下成立單車專責管理組,管理組明確各部門在單車泊位管理中的具體職責,避免權責不清;另外,同步優化清理流程,簡化執法行動環節,建立常態化清理機制。
9.強化共享單車的規管與責任,建議改變現行以簽訂備忘錄和遵守《守則》做法
透過發牌制度或招標制度,引入違反《守則》懲處機制。營辦商如無法按規定提供指定服務,便將面臨罰款,甚至除牌等風險,或者在經營當中無法符合招標時的規定,便無法繼續獲得經營權等。
10.研究設立單車登記制度
單車實施登記制度,可有助當局識別單車擁有人的身份,防止單車盜竊的行為,並且有助政府掌握單車數量、分布與使用情況,從而制定更有效的社區交通規劃、單車徑布局、單車泊位分布等。
李世榮總結表示,長遠而言,當局應確立單車在公共交通的角色並作出規劃,包括:
(1) 當局須盡早作出規劃:如未來當電動輔助單車可在本港合法使用時,應如何有效地同時容讓單車徑上單車與電動輔助單車有序並行。在規劃單車泊位時,合適地規劃可容許停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百分比(包括電動輔助單車、單車以致其他類別工具等),以及是否容許「共享單車」營辦商引入電動輔助單車,甚至其他「電動可移動工具」等。
(2) 訂立單車發展的未來方向:建議在新市鎮和新發展區,例如將軍澳第137區、北部都會區或天水圍等未來發展區,將單車納入當區的交通工具選擇,同時提供有系統管理及單車徑等完備基礎設施。另外,為未來可持續發展的交通運輸系統定期收集數據,及作出統計研究,以便更好調整政策,並作出更有效的管理和規劃。
沙田區議員楊英瀚建議從法例層面完善單車停放管理,以減少違泊行為。他表示,是次建議是一個起點,未來會持續跟進,期望長遠改善單車亂象,推動香港成為真正單車友善的城市。西貢區議員施彬彬表示自己作為共享單車使用者,眼見單車在沙田及將軍澳越來越受歡迎,期望在政府的引導和規管下,完善相關配套,建設更綠色、便利的社區環境。
立法會議員李世榮強調,單車既是廣受市民歡迎的運動,也是重要的短途出行方式。香港地少人多,並非每個家庭都可以在屋內擺放單車。他建議當局善用「一地多用」原則,於現有空間合理增設單車泊位,例如以鐵絲網圍欄配合二維碼存取系統,實現有序管理,並呼籲政府盡早訂立全面配套政策,將單車管理從「被動整治」轉向「主動治理」,最終實現「車有其位、停有其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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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南選區)李世榮 9797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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