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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 運輸署漠視民生 讓巴士公司一加再加

2021.12.31


民建聯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於12月31日就新巴城巴第二段加價作出請願行動,希望政府正視現行的加價機制及改善巴士服務情況。


新巴城巴去年獲批加價12%,今年4月先首階段加價,本周日、即明年1月2日再加3.2%。兩巴於12月30日公布第二階段加價後票價,各路線加價1毫至1.4元不等。當中加價重災區是港島區內路線,大部分整體加幅都逾12%,其中來往深灣及華富(北)的48號線兩階段合計加幅達15.6%,過海路線加幅則相對較低。新巴城巴指,新票價將於2022年1月2日凌晨2時30分起生效。


在疫情下,市民經濟條件欠佳,巴士公司未有體恤現時的境況,仍決意加價,削減班次,令情況雪上加霜。而運輸署又未有拒絕該些申請,令港島巴士整體服務每況愈下。我們現提出些具體建議,希望政府部門接納:


我們建議改善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即「再經修訂的考慮多方面因素做法」)及「回饋乘客安排」,從制度上緩解居民在巴士加價問題上的困境。


可加可減機制,是作為審議各項調整巴士車費申請的準則,現時可加可減機制是政府基於以下一籃子因素: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回報率、市民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和服務質量,再配合「票價調整方程式」釐定。然而,該些一籃子因素,未有如票價調整幅度有公式化的運算程式,因此,應設立科學、客觀的方程式以計算結果,令機制更為客觀和合理。以免當局往往因「行政便利」長期依賴現有的方程式,忽視市民真正需求。


「回饋乘客安排」是指巴士公司某一年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高特定指標時,便會自動啟動回饋機制,須與乘客均分超出的回報。巴士公司便會以提供票價優惠的方式,與乘客均分超出的利潤。現時訂明的的指標為8.7%,建議進一步降低指標,便能提供更多乘車優惠,令乘客受惠。


以及,亦應參考港鐵引入巴士延誤罰款機制,對巴士脫班或延誤超過一定時間的情況施以罰款,並以票價優惠回饋乘客。現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雖列明,如專營巴士公司沒有遵從其專營權條款或條例規定,可向該巴士公司施以罰款,金額由首次不超過10,000元至其後最高的50,000元不等。明顯罰款太少未能起阻嚇作用,因此要提高罰款,再以票價優惠回饋乘客,相信這樣能夠起到阻嚇作用,減少脫班問題出現。


民建聯港島西團隊會繼續收集居民的意見,加以整理後,會約見運輸署及巴士公司反映意見,希望改善巴士服務,令整體情況有所提升。

 

候任立法會議員 陳學鋒 JP 民建聯中西區支部 民建聯南區支部

民建聯離島區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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