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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回應劏房租管工作小組報告內容

2021.03.31


就劏房租管研究工作小組今日向運房局提交了研究報告,對劏房租務規管提出了多項詳細建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歡迎,並感謝小組過去一年經過探訪及調查研究等的努力。鄭表示,這對劏房戶來說,今日是他們最期待的一天,由過去沒甚麼保障,到今日終踏出第一步。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將於下月討論有關細節,他期望政府6月前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的條例草案,相信屆時也會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草案,當中將會再聆聽各界意見。


對於小組建議的標準租約細節及續租安排,鄭泳舜稱認同現在「2+2」「生死約」的方案,給予彈性,容許租戶在每個兩年租約期內,每住滿12個月,可在一個月通知期及給予業主一個月租金及按金等下,可終止租約。這是便利住戶一旦成功入住公營房屋,打開了便利之門。


就完成兩年租約下,住戶擁有續租權,業主調整租金時,須按差餉估價署全港住宅租金指數變動的相關百分率,作為加租幅度,我們認為合理。我們亦歡迎小組建議引入租金可加可減機制,如兩年變動為負數,業主也要按相關比率減租。不過,對於加租以15%為封頂,鄭泳舜認為這幅度過高,認為應參考房委會加租幅度不高於10%,較為合理。


在執法方面,鄭泳舜建議當局在新修訂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推行時,增加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土地審裁署人手及資源,以處理落實條例時遇到的糾紛及查詢。長遠而言,當局應成立特定的專責工作組,負責監督條例的執行及對住戶與租客提供適當的支援。


對於有關訂立起始租金水平方面,以防止在新例實施前,有業主大幅加租以避開規管,民建聯對這建議此是持開放態度,並期望當局交代相關可行性情況。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 鄭泳舜 (637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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