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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及選委與勞褔局會面商討修訂《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2022年7月27日

政府將修訂《職安健條例》,民建聯選委界別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葛珮帆、林琳及郭玲麗,以及自由黨選委界別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聯同多名建築及工程業界選委,昨日與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梁永恩及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反映關注及建議:

(一) 將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額訂為1,000萬港元,金額太高,且無助減少意外,反而加重中小企負擔;

(二) 未有提及何謂極嚴重違法行為;

(三) 延長檢控時限由6個月去到12個月做法,影響正常營運;

(四) 量刑考慮被定罪單位營業額違反法治精神;

(五) 選委建議要減低意外,先要推行建築設計安全,提倡角色和責任,建議人人有責,及加強工人安全培訓,提高施工安全意識;

(六) 近年建造業工業意外死亡數字平均每年接近20宗,當中一半涉及住宅單位裝修或維修,與建造業屬不同範疇。

政府方面回應,修訂《職安健條例》並無改變現有機制及檢控原則,只是調整罰款金額及延長檢控時間,因過去涉及嚴重工業意外的承建商罰款僅十多二十萬元,金額相對工程數目太細,而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額訂為1,000萬港元,但檢控門檻甚高,過去10年的檢控個案只有7宗可達至以可公訴罪行形式提出檢控,可公訴罰行只針對故意或罔顧後果行為,做足安全措施是不會被引用可公訴罪行形式提出檢控,至於延長檢控時限,是需要更多時間去做搜證工作,但絕大部份可在6個月內決定是否控告,除修例外,同步還正加強教育及推行建築設計安全,幾方面一起去做。

民建聯陳仲尼、葛珮帆、林琳及郭玲麗將在立法會繼續跟進,期望促成政府提出的法案能夠合理和公道,而李鎮強議員表示,修訂《職安健條例》未必能令意外率下降,反而會加重中小企負擔及心理壓力,他會收集更多相關持份者意見,不排除會提出修正案。

新聞查詢:

民建聯選委界別立法會議員陳仲尼 5398 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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