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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支持簡樸房制度有更嚴厲違法罰則

2024年11月27日


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簡樸房的文件,具體說明簡樸房最低標準、登記及認證詳情及違法的相關罰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稱,相對劏房租管條例下違法的業主或二房東,不少個案只是判以罰款千多元至數千元,支持簡樸房出租制度應有更嚴厲的違法罰則。他又強調,近期屢有個案指出劏房租戶受到業主迫遷,原因是要改動為簡樸房,鄭表明這全是藉口,劏房租客受到租管保障,有「2+2」共4年的租住權,沒簽租約但有繳交租金也納入規管,業主迫遷是違法,他呼籲房屋局積極介入及支援求助個案,以保障居民權益。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討論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當局並定於12月2日至明年2月10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身兼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鄭泳舜稱,歡迎政府推出諮詢文件,並具體臚列簡樸房最低標準建議,登記制、認證制、寛限期詳情及違法情況與罰則。他期望關注劏房問題的團體多在這段期間發表意見。


至於政府建議對出租沒有給予寛限期或沒有認證為簡樸房的劏房,或出租獲認證的簡樸房,其後被發現未能符合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的,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30萬元罰款及監禁3年。另當局研究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愈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的罰則。鄭泳舜稱相對劏房租管條例下,支持簡樸房出租制度實施更嚴厲的罰則,必須具阻嚇力,因為如業主把未達標準的劏房繼續出租,特別涉及結構安全,可能危及租戶生命。而具體罰則,可參考劏房租管條例下400個個案後再作探討。


另一方面,鄭泳舜稱政府在文件上有交代執法的優先次序,包括考慮五項因素,如單位是否涉及嚴重安全問題、簡樸房市場供應及公營房屋包括簡約公屋與過渡屋供應等。鄭表示期望房屋局稍後可提交一個優先取締的時間表,當然那些有結構安全的劣質劏房,須優先被取締。另外,他亦期望當局做好各方面的宣傳,讓住戶知悉自己權益;並爭取在立法實施前一年多的時間,善用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按住戶條件,鼓勵更多居於劣質劏房居民入住。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 637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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