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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政府擬修訂收地補償制度

2022年5月3日



政府計劃修訂收地補償制度,包括把「特惠分區補償制度」的四個級別合併為兩個級別,劃一所有發展用途的收地補償;及降低棕地業務經營者「露天與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營運年期的門檻及賠償的限制。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議員指政府建議與他過去多年的倡議一致,對此表示歡迎及支持,相信可以解決以往收地補償不公平的問題,從而減少爭議;而放寬棕地業務經營者申領津貼的門檻及賠償限制,亦可提升經營者搬遷復業的機會。對於日後北部都會區大規模收地的進度,相信亦會有正面影響。


就政府建議,劉國勳議員的具體回應如下︰


1)分區補償制度級別四變二,劃一所有發展用途的收地補償​


劉國勳議員認為,目前的「四級制」按區域分級,部分計算公式自1988年以來都沒有更新,土地價值難免脫節。

政府的建議是理順以往不公平的收地賠償制度,把元朗及北區的土地價值數據加入公式,做法合理並「貼市」,值得支持。


另外,以往的收地賠償制度,會因為公營房屋項目是否在新發展區範圍內,賠償金額有差距,引起爭議,變相反對公營房屋項目。新建議下,涉及公營房屋的收地,劃一賠償金額,有助推動項目進程。


以橫洲發展計劃為例,鄰近元朗市中心的橫洲,礙於非納入新發展區範圍,收地補償遠低於洪水橋新發展區範圍的土地,每呎收地價少500元,差距達六成,地價亦偏離市價,令業權人感到如同「強搶」民產。


此外,近日在立法會通過的元朗南發展,由於屬新發展區規模,收地補償以甲級計算,但與元朗南僅一條馬路之隔的朗邊,其公營房屋工程發展以乙級計算補償,做法亦不公。在新建議下,涉及公營房屋的收地將會劃一為「第一級別」,相信可以消除爭議。


2)降低棕地業務經營者申領賠償的營運年期門檻及賠償限制


政府把棕地業務經營者營運年期由七年降至兩年,同時撤銷5000平方米的面積賠償上限。劉國勳議員認為可以提升經營者搬遷復業的機會。


劉國勳議員指出,棕地作業不少經營的業務,如存放重型機械、供應建築物料、木廠及水泥廠等,對北部都會區及長遠房屋供應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失去這些行業的支撐,能收地也會影響建屋。劉國勳議員期望,在賠償以外,政府亦能協助業界遷置復業,亦應在棕地收外,探討發展其他土地的可行性。


政府早前就精簡發展程序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公共用途的改劃一旦經行會核准,就可展開洽談收地程序。劉國勳議員相信,配合優化收地賠償制度,雙劍合璧,可以更大力度加快公營房屋項目發展,掃除爭議,市民可以加快上樓,安居樂業。


傳媒查詢: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 9782 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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